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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(第1页)

楚秀站起来,指了指一个方向,“好像往村西口去了。”

闻言,林奉雪的脸肉眼可见地黑了,他揉了揉眉心,拍了拍小孩的头,“阿秀,给你个任务,把那个混蛋叫回来。”

楚秀听话地点点头,转身跑出了院子,朝村西的方向去也。

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叶晓归两兄弟捡回来的。

那是一个大雪夜,他从叔叔家逃出来,两天没吃饭,饥肠辘辘,几乎晕倒,看见有人,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跟着上去,不用说是被发现了。却没挨打,还有了口饭吃,有了一个算得上好听的名字。

两个半人一路,辗转半年后,来到了这个名叫萍水村的地方,就此定居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

——这名字当然跟“萍水相逢”这种文绉绉的词语半毛钱关系没有,它一开始也不叫这个名字,而是叫萍湖村,盖因这个村子边有一个湖叫萍湖,上面飘满了浮萍,很适合放鸭。

之所以改名,是因为十几年前这十八里地换了个当官的姓胡,觉得应该“避讳”,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,x湖乡什么的全改了,从此萍湖村就变成了萍水村。

萍水村民风淳朴,村民热情好客,很快便接纳了这三个异乡人,当然,这里面也有他“大哥”的个人魅力在里面。

他大哥林奉雪,十分勤劳能干,插秧放牛养猪带孩子修屋顶样样精通,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计,长得还很俊,去年提亲的媒婆都快把家里的门槛踏破了。

至于那姓叶的二哥,就一言难尽了……

楚秀最终在一棵大槐树下找到了他的二哥叶晓归。

只见四个人蹲在地上,头朝内屁股朝外,汗流浃背,其中三个是小孩,分别是李婶家的李二虎,张叔家的张狗蛋,以及村长家的王小二。人高马大的叶晓归蹲在仨小孩中间显得格格不入,然而四个人中他的声音最响。

叶晓归:“咬他!咬他!哎对就是这样!!哈哈哈哈哈,二虎,你要输了!!”

晓归

楚秀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,发现叶晓归压根儿没注意到他,颇为嫌弃地走到他身后,拉了拉他的衣角,“叶晓归!”

没反应。

“哈哈哈!”

楚秀又拉了拉,还是没反应。

他陷入了沉思,找到叶晓归是奉哥的任务,在小不点楚秀的心中,这是他必须完成的,不然就会像在那些亲戚家一样被嫌弃成吃白食的。

但他鄙视归鄙视,“寄人篱下”的他也不敢惹这个没正行的二哥,就像对亲戚家那些小傻缺一样。

所以该怎么办呢?

楚秀进退维谷,十分纠结,耳畔是几个小孩吵死人的笑声,最后他只得对着叶晓归的耳朵大吼一声,“叶晓归!奉哥来了!”

“啥!?”叶晓归垂死病中惊坐起……坐下,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,“哪儿?”

他终于回了头,却只看见孤身一人的楚秀,松了一大口气,“阿秀,你什么时候来的?哎呀呀,吓死我了,以后不要开这么可怕的玩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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